加入收藏

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30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衍聪

副组长:孙学斋  王照杰

成  员:盖旭焱  韩  岩  杜以华  李汝湘  肖  勇

        周西臣  孙洪亮  卜凡宝  杨  波  章志军

梁敬升  吴明银  单  涛  董希文  薛德枢

田孝彦  王卫军  王秀庭  马洪洲  王德军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审计处(工会) ,联系电话:7396050。

二、自查自纠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自纠范围

此次自查自纠范围覆盖全院各单位。

(二)自查自纠内容

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学院财务处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作为自查自纠内容。重点是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设立“小金库”情况,有无利用非正规票据或以各种借口不开发票,隐藏单位收入问题。

主要表现形式:

(1)违规收取校企合作收入、学生实习收入、学生罚没收入、学生资料收入、学生证件费收入、学生培训收入等。

(2)违规收取外单位培训收入、科技服务收入、资源占用收入等。

(3)违规套用学生奖助学金用作班费等。

(4)其它隐藏收入行为。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情况,单位有无将门面房、房屋、设备等出租收入不入账或将部分收入纳入账内,搞“阴阳合同”问题;有无存在在承租方消费,以支抵收,收支均不入账问题。

主要表现形式:

(1)未按程序审批同意外单位违规占用学院房屋及其它院舍资源,相应收益未上缴学院财务。

(2)以校企合作、创业就业等名义占用学院资源,违规收取相应资源占用费或其它费用。

(3)以各种名义占用学院资源对外谋利,收益未按规定上缴学院财务或存在“阴阳合同”少上缴收益。

(4)废旧材料、资产处置残值收入、应收经营性水电费等未按规定上缴学院财务。

(5)以支抵收,收支均不入账行为。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情况,单位有无以虚报人数、虚报会议费、培训费等方式套取资金问题。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情况,单位有无存在账外账问题。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情况,单位有无存在虚列工程支出、维修支出、办公耗材等问题。

6.以假发票或真发票加内容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情况,单位有无将收入存在于下属单位、学会、协会、工会等账户,使其成为私设“小金库”的“避风港”问题。

三、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各单位要将本次“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教职工,并公布举报电话。

(二)各单位要认真按规定的内容,全面自查本单位容易产生“小金库”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

(三)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要与工作办公室联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整改与纠正。

(四)自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自查报告连同《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和《承诺书》(见附件2),于4月12日前报报学院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石大主楼415房间)。报送资料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的严肃性。要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做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管理,防患于未然。

凡是在自查自纠阶段,实事求是上报“小金库”问题的,将从轻或免于处分,否则将严肃处理。

(二)落实举报制度

这次自查自纠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师生监督的力量,注重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学院“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专门设立举报电话(0546-7396255)和举报信箱(slxyjsc@126.com)。

(三)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严格学院各项收入管理,所有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二是严格单位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单位所有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经批复的单位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三是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严格单位公务支出管理,切实提高支出绩效。

四是加强财务监督,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合法完整。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四)严肃责任追究

对自查自纠阶段没有如实申报、学院抽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表.xls


      2.承诺书.docx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2017年3月27日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工会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500号

鲁ICP备20220115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