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现将查处的东营职业学院私设“小金库”违纪案件通报如下:
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私设“小金库”案件。2012年至 2014 年 4 月,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收取育婴师培训费、函授培训费、专升本培训费以及劳务费等共计 1855800 元,经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原院长李维金授意,未上缴东营职业学院财务,交由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李相福和宋宝林个人保管,用于发放职工通讯补贴、值班补助、福利等。其间,经李维金授意,李相福分多次将教师教育学院收入的原始收据及部分支出的原始凭证销毁,累计 1382600 元,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给予李维金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给予李维金行政撤职处分。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相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宋宝林党内警告处分。经东营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相福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小金库”余额 133520 元收缴国库。
东营职业学院教务处私设“小金库”案件。东营职业学院教务处将2012 年之前校内学生全省计算机考试、普通话考试和英语考试的考务费结余款共计现金 37988 元,经教务处处长曹丽芳授意,未上缴东营职业学院财务,交由教务处职员崔月信个人保管并支出。经曹丽芳安排,2013 年、2014 年教务处多次使用上述“小金库”资金支付饭费、用于走访等。在市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教师教育学院私设“小金库”案件后,东营职业学院教务处仍不收敛、不收手,使用“小金库”资金支付饭费、用于走访,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属顶风违纪。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给予曹丽芳党内警告处分。经东营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崔月信记过处分。“小金库”余额 13800 元收缴国库。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一、要深刻认识“小金库”的危害性。“小金库”的存在不仅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流失,而且已成为铺张浪费、奢靡享乐、违纪违法的重要资金来源,成为诱发和滋生腐败的温床,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充分认识防治“小金库”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刹住私设“小金库”的歪风。
二、要坚决查处“小金库”案件。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治理“小金库”问题,多次明令禁止。2012 年至 2014 年,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我市连续三年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东营职业学院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专项治理置若罔闻,致使所属单位继续私设“小金库”,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小金库”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小金库”典型案件,要及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要着力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在严肃查处“小金库”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特别要健全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和单位财务公开制度,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部门内部监管,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账户、现金、发票和专项资金管理,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财政、审计监督,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
中共东营市纪委
201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