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吴明银等15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纪检审计处组成审计组自2017年10月25日起,对吴明银、殷丽、单涛、董希文、王卫军、赵森、王秀庭、代立军、张显辉、梁敬升、王德军、周西臣、章志军、李秀明、李金法等15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请相关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按要求送达纪检审计处。届时望有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
为做好本次审计工作,接受各方面反映情况,特设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和审计意见箱,具体如下:
监督电话:7396050
电子邮箱:slxyjsc@126.com
并在被审计单位设置审计意见箱
特此公示。
纪检审计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