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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作者:纪检审计处(工会) 时间:2017-11-02 点击数:

关于做好学校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我校第二届教代会(工代会)代表任期已满,鉴于学校已经进行中层换届,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工会章程》,决定进行学校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民主选举。现将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模范地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的我校在册在职在岗正式教职工。

二、代表的产生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校工会组织实施教代会(工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根据学校实际,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学校党政、群团组织和学校教学各方面人员,其中教师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人数的60%,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女教师、工勤人员代表。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的正式代表拟定为120人左右。

2教代会(工代会)代表的产生采取教职工民主选举的办法,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要求,组织教职工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学校工会审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超过本工会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得票应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如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3、学校党政工团负责同志一般应是教代会(工代会)代表,选举时将其名额分到有关基层工会参加选举,但不占该基层工会的名额。

4、教代会(工代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并由所在单位代表选举产生代表团长。

5、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部分离退休干部和教职工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邀请部分未当选的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和列席代表由学校工会依据有关规定提名,广泛征求意见,提请学校党组织研究确认。特邀和列席代表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代表资格的审查、公示

1、整个选举过程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全体教职工的积极参与下有序进行。

2、代表选出后,由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和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等进行审查,并将有效候选人代表张榜公示,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各基层工会将选举结果于11月29日前报学校工会。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各基层工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代表团名称

召集人

名额

学校领导

1

油气工程学院

章志军

9+1

刘衍聪

2

化学工程学院

侯曙光

9+1

孙学斋

3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孔治国

11+1

刘兆军

4

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

周向军

12+1

王照杰

5

教育与艺术学院

张超

11+1

孟昭亮

6

基础科学学院

祝永胜

24+1

赫正

7

护理学院

姚梅

7+1

徐月利

8

学校机关

李汝湘

16

9

直属部门

孟贵宾

8

10

后勤保障处

王德军

8+1

明旭军

合         计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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