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工会 时间:2018-03-06 点击数:
我单位2017年3月办理的职工补充保险即将到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保的职工,请于2018年3月12日前将保单交学校工会办公室。(按照管理局工会职工补充保险服务中心规定,年满65岁的职工不再续保)
二、根据管理局工会职工补充保险服务中心的要求,不再新收职工的参保保费。
三、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7396039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纪检审计处(工会)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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