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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作者:纪检审计处 时间:2018-06-12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东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范围

各教学院、各党政职能部门、各直属部门。

二、查重点

公务接待情况、办公用房情况、公务用车情况、公款旅游情况、发放津补贴情况、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收受礼品礼金情况和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三、自查时间节点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央八项规定为时间起点,以2013年中秋、国庆后为重点。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落实专人负责,逐年度、逐月份、逐笔业务,对照相关政策,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自纠报告表》(一至)(附件2),不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不得隐瞒不报

2、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报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各单位请于620日下午17:30前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自纠报告表》(一至)(附件2报送纪检审计处,对于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请将整改报告一同报送

 

 纪检审计处

2018年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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