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妇委会)承担学校教代会(工代会)建设、二级工会组织建设、教职工之家建设、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教职工慰问、教职工群众性文体活动、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学校关工委工作、女职工工作等职能。
主要工作职责是:
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政治引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配合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素质。
2.根据工会章程和学校党委要求,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健全工会各级机构,认真做好工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
3.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筹备组织教代会,贯彻执行教代会决 议,承担教代会期间有关工作。
4.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校务公开和民主 办学。做好工会会员入会及服务工作。做好工会会员申诉工作, 维护工会会员合法权益。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做好教职工 生活福利、医疗互助、费用报销、困难帮扶、慈善救助等工作。
5.依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积极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组织管理好各类教职工协会。
6.做好劳模和工会、妇委会系统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
7.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落实退休教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负责全校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
8.发挥妇委会作用,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本单位的政策制定和民主监督,关心女职工的业余生活,开展有利于女性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9.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在学生成长、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动员组织老同志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坚持自愿量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其老有所为的作用。
10.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11.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