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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案征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06 点击数:

各分工会:

经学校研究决定,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一届二次“双代会”)将于3月下旬召开。提案工作是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学校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为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益,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现征集代表意见建议。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至各代表,认真组织各位代表严格按照提案征集要求,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保证提案质量,按时完成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提案范围和内容

1.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关上级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2.围绕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有关学校作风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围绕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有关学校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及学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立足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突破提升建设大会领导讲话精神,在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不列入提案的范围和内容

1. 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3.未经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意见;

4.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意见;

5.涉及教职工个人的具体问题;

6.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已办或待办的事宜;单位(部门)内部的问题。

二、提案的基本原则

(一)代表性:提出提案前,须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提案能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发展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站在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三)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案征集的要求

(一)提案人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行使提案权。符合提案的“代表性、全局性、可行性”,实事求是、按一事一案提出。

(二)代表提出的提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即写明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解决问题的依据是什么,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可行性方案。

(三)提案人必须是教代会代表,其中1 位代表为提案人,另有 3 位以上的代表为附议人,并需要亲自签名。

(四)撰写提案使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一届二次“双代会”提案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需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清楚。

(五)非教代会代表的我校教职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直接向代表提出,各代表在进行充分研讨后,根据以上提案要求处理。

四、提案征集时间、方式

(一)提案征集截止时间

2024 3 月20 12:00。

(二)提案征集方式

提案征集由“双代会”各代表团负责,各代表团团长审查后签署意见(各代表团名单于会前在办公系统公布),收集后送“双代会”提案组。

提案接收地点:主楼415室  

联系人:单荣杰 联系电话:15318315868

五、提案办理

“双代会”提案组对提案进行归类、登记,并向大会作出提案征集报告。会后,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并确定是否立案,由分管校领导负责督办落实,并及时向提案人作出反馈。在下次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汇报提案办理情况。

附: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一届二次“双代会”提案表

 

 

工会(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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